这次再次捡起跑步,是在遛狗两年之后。似乎轻轻松松地就捡起来了。第一次就跑了5故宫里,不害怕,中间走了几小步,但是没有到怎么都喘不上气的感觉。而且立刻就觉得还是可以有下一次。
周六上午送完聪去画室,我就跟Rixi去Skillman Park。一圈正好两英里多点,如果犄角旮旯地都跑到,那么就能有三英里,刚开始对自己所跑个5公里,三英里,能跑下来就很好。一公里7分半的样子,后来能够在7分钟以内了,后来能够在6分半的样子。现在最好的成绩是5公里能跑在半个小时之内。呵呵,我知道,跟彭静没有办法比,她可是一公里只跑5分半的主。大学里的长跑健将可不是白当的。
周六上午因为送聪去小提琴老师家上课,我有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在老师小区周边跑了一个7公里。并没有觉得气喘吁吁,我的目标是坚持跑下来。Rixi有的时候要上厕所,造成时间上有误差;最让人担心的是她突然之间对兔子啊,松鼠啊的猛追。我常常被她拉得一个趔趄的。第一次用这牵狗绳的时候,居然还吃过一个嘴啃泥。
周日上午醒来之后,看看放在凳子上的运动服,浑身酸痛,问自己,跑还是不跑?等到把运动服都穿好了,想跑的愿望就被激升了很多。
带着Rixi来到Mountain View Park。一圈Q形的跑到正好2英里,三公里的样子。我跑了两个Q,一个O,完成了第一个8公里(5英里)。要不是看狗狗有点热得直吐舌头,我还想跑下去。我想,我离人生的第一个十公里应该是不远了吧。
Rixi,谢谢你陪我一路。
为什么要跑步?我周一有的时候回来会犹豫要不要去跑,聪就会说,去吧?因为你跑完之后感觉会很好。
每次有点气馁,或者懒惰的小心思爬上来,就会想起她的这句话,然后就去找运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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