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那会,只要出去吃饭带上聪聪,别人如果很客气地询问一下你想点什么菜,小姑娘总是想都不想就说,“红烧肉,蕃茄炒鸡蛋还有炒饭或者面面。”一听就是那种农村来的,似乎八辈子没有吃饱的。后来知道了红烧肉太直接,能够说“外婆红烧肉”了。
回美国以后,我想这红烧肉吃得腻不腻啊,等了整整一个月,我才又买了五花肉,上周末的时候炖了一锅,里面放了还仅存的妈妈在美国的时候用面筋粉做的拷夫。那一砂锅端上来,聪聪恨不得把脑袋都钻里面去。其实红烧肉真的是简单啊,真是什么都不需要多放的,最基本的料理:料酒,酱油,姜,还有红糖,葱有的时候都可以省略。主要就是在煨上,所以就是花时间。
只要有红烧肉,我盛多少饭,小姑娘就吃多少。有的时候看到碗里的饭,还问,“你觉得我够么?”然后连忙自己回答说,“我知道,我这叫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在2018年的十月,给这篇博文再次搬家的时候,我不是不感叹的。至少她小时候还是那么全身心地享受食物之美。我一定要用这样的时刻来提醒自己,她会好的,虽然不再可能回到小时候的纯粹,但是跌倒再爬起的好,也是可以追求到的。我要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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