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吃完午饭,ABC又跑过来跟我述说她将要到来的无聊的周末,说为了见面两个月的男生现在并没有认为她是他的女朋友而感到沮丧。是呀,已经快要28岁了,未婚夫不知道在哪里,是很令人沮丧了。然后她一如既往地问我,BILL是什么时候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的?我说在那么叫是承认?她说,就是带到他的朋友圈里,说,这是我的女朋友;或者做什么事情的时候,能考虑到是不是有意同去做的可能性。
我开始回忆,好像真是不记得了。突然之间我就成了他的老婆。
她问我,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我想了想,想到了我们的难舍难分,半夜之后回家,而我的家是在部队大院,早早就是关了大门的。半夜之后我的按门铃让当时看门人是非常恼怒的。想到我买了他喜欢的生煎包去虹桥机场等他,因为他坐了当天早晨的飞机去北京出差。。。我回答她,“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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