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第三天。悲观者和乐观者的分界线。我觉得只有两天能玩了。BILL说还有两天呢。我穿上了去年在心情非常沮丧的时候买的一条裙子,当时问自己今年的夏天能不能穿上,所以我今年夏天怎么也要穿上一次。朋友说我应该穿大花的衣服。So there I am!
吃完HOTEL提供的早餐,拖拖拉拉出门已经将近10:00了,先去了CN TOWER。人其实是非常奇怪的动物,我在上海出生长大,就是没有上过东放明珠。朋友的朋友在多伦多多年,也没有去过CN TOWER,这些建筑估计都是给游人的吧。买票的时候我问BILL,说要不要到最高那层去,BILL说,反正一样死,就死得高一点吧。买了套票,能到最高的那层。上电梯之前,我们经过了严格的关卡,有一个是我抱着宝宝,从头上到脚下向我吹着气,聪聪被吹到,又是吓得浑身一哆嗦。站在玻璃门的电梯里,一路直上,先去了OBERVATION TOWER,上面到处都是人在乱拍一气。登高望远,的确非常心旷神怡。我们新买的相机也大力发威。300多米的高空,我看到了安大略湖,看到了象MATCH BOX一样的汽车,没有看到Niagara Falls,更没有看到H的家。要去就要去GLASS FLOOR啊。那里两片玻璃的地方总是人头济济,我从边缘看了一下,恩,是很晕,聪聪兴冲冲地往那里赶,但是到了又停下了脚步。BILL“WOW”的一声就站在旁边,我推都推不动的那种。有中学生摸样地在玻璃上跳着,测试着自己的胆量。聪聪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毫无兴趣,就是围着这个OBVERATION 的大厅到处乱跑,对那个远眺的望远镜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攀爬上去就不肯放手。还在BILL试图给我拍照片的时候,逃到了我们都看不到的地方,结果已经一个人走到了电梯的门边,把我给吓得。这个孩子,说得好听叫太有个性,说得不好听叫太判逆,你说东,她非要西,而且乐此不疲!
我们找SKYPOT的入口处,发觉已经有人在排队。聪聪在这个时候提出要吃一个装饰得很漂亮但是我心里知道一定是甜得要侯S人的甜品。为了照顾她的情绪,我们买了。结果小朋友就吃了上面的1/20不到的东西,把她爸爸气得说以后再也不给她买东西了。我心想,犯得着么?然后排队。就是因为吃了这么个甜品,我们活生生地多排了半个小时的队。WELL,那天已经是周末,WHAT DO YOU EXPECT?到了SKYPOT,聪聪对远方已经没有任何兴趣,跟着一个大孩子要去钻一个墙面上凹下去的坑,被她爸爸暴力镇压,大哭,给她拍照,就不说CHEESE。我们大人也有点审美疲劳。真是的,400多米,300多米,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看下面都是一样地小。
再次来到GLASS FLOOR,我们没有了先前的恐惧,于是我也学着别人照相的样子,躺在地板上,让BILL给我拍照。聪聪以为是很好玩的,在我身上打着滚。
离开CN TOWER,聪聪在STROLLER里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我们根据地图来到了CHINATOWN,吃了一顿定心饭。温哥华的大蟹、肉末四季豆,滑蛋虾仁饭聪聪楞是一口都没有赶上,那天真的成了仙女,直到下午醒来,看到一个有着BROWN和WHITE GLAZE的DONUT,吵着要,真正给她买了,吃了两口,就抛弃的了。我们根据地图在TORONTO散步。午后的太阳很大。我们走过了Toronto University, Queen's Park, Bloor街上都是名牌,我连WINDOW SHOPPING的兴趣都没有。BILL可能是热了,说随便找一家进去看看。我们在进门前,往橱窗里一看,那是70% off的橱窗,挂的一条裙子原价2000块,现价600块。可能他倒吸了一口凉气,觉得暑意全无了吧,他又说还是赶路好了。转到YONGE STREET,都是很小店,给我的感觉很象NEWARK DOWNTOWN。终于走到朋友跟我提及的EATON CENTER,就是巨大无比的一个MALL,我们钻进去走了一段,但是空调也不是很足。走的其间,推推抱抱,不合作,她爸爸又威胁,试图暴力镇压。反正是一路地乱哄哄,我们来到了码头,想坐FERRY去TORONTO ISLAND PARK。说到坐船,聪聪本能地说我不去。后来发现是大船,并且不用穿雨衣,就放心了很多。在船上和年龄相仿的一个女孩立刻就热乎上了,下了船还跟着别人。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接近黄昏的,AMUSEMENT PARK已经关闭,我们只能在岛上看看BEACH,安大略湖是淡水湖,所以很适合游泳,我们没有带泳衣,只能用脚碰碰水。谁知道就这个,还让聪聪一开始很害怕,当浪来的时候。看来大瀑布给她早晨的恐惧不轻(JUST KIDDING)。她最喜的就是我的脚埋在湿的沙子里然后慢慢地向她挪动,她又害怕又兴奋。第一次近距离看到了SAIL BOAT,终于和她天天讲的书上的对上了号,还非常满足地摸了一下。
离开之前在PLAYGROUND上释放了一下她的精力,后来她实在是不能欣赏墙壁上的画,告诉我说那是MONSTER就离开了。最后走的时候发现岛上有那种很休闲的双人/四人自行车可以游玩。没有带她去坐,有点遗憾。但是实在是饥肠辘辘,就放弃了。要看的东西的太多,时间太短太短。回程的船上,我们坐在楼下,风实在太大。她先是对一只小狗弄姿了一番。后来看到一个小BABY睡醒了哭了,就上前去看着他。说也怪,小BABY立刻不哭,还笑了。聪聪就一直这样很深情地对着这个小BABY直到靠岸。还不肯走,然后父女俩又有冲突了。。。
回到我们停车的地方,发现TORONTO有了城市的味道,霓虹灯亮起来,人也比原来多出来很多。我们累得连餐厅都不想找,就在街边要了HOT DOG和SODA,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样的HOT DOG也是城市的一个TASTE呢。我们坐在随处都有的露天凳子上。聪聪依然不吃面包光吃肠。好的习惯的建立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坏的习惯为什么没有人教都能无师自通呢?
吃完饭,BILL还在抬头瞻仰CN TOWER,聪聪拣到一根海欧的羽毛。BILL说不能拿,SEAGULL等会要来找的,聪聪就趁她爸爸不注意放在了我们的照相机包里。后来还是经过劝说,富有同情心的她把那根羽毛留在了草地上,并对停留在周围的海欧说,“You get the feather yourself.”嗓门太大,SEAGULL立刻就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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