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去蜡像馆。我在网上看了看,把她叫来,问她知道几个总统,几个名人,几个演员,她说除了总统都不太知道。我建议等她稍微大一点再去。或者到那个时候她都可以跟朋友一起去,比跟我去要有意思的多。她同意了。
想挑一个好天去纽约就是为了登高望远。她自然想到帝国大厦。我在网上看了看,无数的游客都建议帝国大厦是晚上登高望远的好地方,因为多多少少是含有浪漫的意味,而可以看到灯的海洋。大家建议在白天去TOP OF THE ROCK,也就是洛克菲勒中心的顶端比较合适,因为可以看到钢筋森林中的一块宝贵的绿地:中央公园。我跟她说明了情况,她也同意了。
歪打正着地还找了一个SONY WONDER LAB,免费开放,WALK IN拿票就可以的了。也在中城。她爸爸一听就建议她去。于是,就有了路线,SONY WONDER LAB;TOP OF THE ROCK;St. Patricks' Cathedral;New York Public Library。这当中自然有在五大街的SHOPPING和时代广场看西洋镜。
在汽车站就跟她爸爸说再见了,我们直接去地下一层坐地铁。三站路后,我们钻出地面,横走一个大街,向北走三个BLOCKS,就到了SONY PLAZA。
SONY WONDER LAB一共有四层。并不以展示为主,而是任何都是可以让孩子亲自体验,她还去直播室做了一回主持人,当了一回DJ,剪辑了一个电影,做了一小段动画,创作了一个小游戏,好比上了一个半小时的科技课程。
我比较感慨的还是这个老古董,让我想起我的中学岁月:呵呵。JW,你懂的。
出了SONY LAB,她说,幸亏DAD不再,否则他不知道要LECTURE我多少遍了。
阳光很好,我们回到第五大道上,只要走7个BLOCKS,就可以到洛克菲勒中心。第五大道上商店林立,又新开了一家UNIQLO,我建议进去逛逛。结果抱了一大袋出来。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能听到上海话,注意,是上海话,不是国语。一位先生正在奚落他的妻子/另一半,说,“你也不看看,你穿着条裙子的样子。”处于对上海话的敏感,我回头看了一眼。嗯,是有点不太匹配那位女士。已经不能在KIDS SECTION给她买衣服了,都可以直接穿LADIES的XS。
磨磨蹭蹭到洛克菲勒中心已经一点多了。等到买好了午饭吃的时候,她说,她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地饥饿。几乎是没有说话,她把午饭吃了个干干净净。我们顺着指示找到了售票处。我把网上购买的确认件给服务人员。她给了我两张票。
大厅内的水晶灯,有三层楼那么高:
坐着高速电梯上楼,聪说,象是再坐时光隧道。
到了顶端,那就是一览众山小:
大片的绿地是中央公园;远处的大桥是华盛顿大桥。
手机的效果居然这么好!!难为我背着个单反!!以后就确保手机充足电就行了。
自由女神:
想搞一下喜剧效果的:手被针刺了。
在那时,我已经非常疲惫,腿就向灌了铅一样。脚肿得觉得我的鞋子随时都要崩开似的。好在这里有大片的室内休息处。我和她躺倒在上沙发上。歇够了,我们去看对面的大教堂。
这是从教堂的上面看下去:教堂正在维修,所以能看到脚手架。
她说要许个愿,点个蜡烛。我让她捐了钱后,再做。
离开教堂,我们去洛克菲勒中心外围和周边的商店:
她指着顶说,“刚才我们还在最上面的。”
EGO店:是她的大爱, 否则我们也不会
走去纽约图书馆需要走10个BLOCKS,这个时候腿是挪都挪不动了。我坐在洛克菲勒中心周边的凳子上,享受着夏末午后的阳光。
慢慢走去图书馆。却在第五大道上意外地碰到书店。她说,我们就在书店呆着吧。好好歇歇,顺便看看书。对于她的建议,我立刻表示同意。我们歇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她逛了逛她钟爱的书架,当然是哈利波特。看完了一本书。我是几乎一直坐着,看《消失的爱人》。是呀,谁让我贪心,还带着KINDLE。负重行走,真是应验了那句话,“远路无轻重。”多亏了这一个多小时,我算是歇过来了。临走,又给她买了一个哈利波特里的魔杖,那时最POWERFUL的那个。
出了书店,我给她爸爸打电话,他说还需要半个小时。我们走去时代广场。
暮色袭来,霓虹灯还未闪亮。
“穿”成这样的,就是为了让你给她拍照或者和她合影,收取小费,我看到了赤裸的牛仔歌手,星球大战里的人物,当然,少不了孩子喜欢的卡通形象。
跑进forever 21里疯玩:
等到了她爸爸,在餐馆一条街上吃了日本料理就回家了。假期在悄无声息中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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